近日,宿州市城区自来水阶梯水价的新标准正式出台,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行。据了解,新的收费标准将进一步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节约用水意识的普及。
自来水阶梯水价一览表
此次阶梯水价调整方案中,将城市供水价格分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宿城已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家庭生活用水将执行阶梯水价。
其中,居民生活用水**级水量为12立方米以内,夏季为14立方米以内,基本水价为1.30元每立方米,污水处理费为0.80元每立方米,到户价格为2.10元每立方米。
第二级水量为12-20立方米,夏季为14-20立方米,基本水价为1.95元每立方米,污水处理费为0.80元每立方米,到户价格为2.75元每立方米。第三级水量为20立方米以上,基本水价为3.90元每立方米,污水处理费为0.8元每立方米,到户价格为4.70元每立方米。
宿城低保户基本水价为1.10元每立方米,污水处理费为0.8元每立方米,到户价格为1.90元每立方米。
非居民用水基本水价为1.80元每立方米,污水处理费为1.20元每立方米,到户价格为3.00元每立方米。
特种用水基本水价为6.00元每立方米,污水处理费为1.20元每立方米,到户价格为7.20元每立方米。
尚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家庭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部队、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院、敬老院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暂不执行居民阶梯水价,基本水价为1.40元/立方米,到户价格为2.20元/立方米。
对于居民价格水量及计量周期等问题,方案规定,居民家庭用水户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安装的水表为单位。一“户”住宅对应的户口簿户籍人口以3口人为基数,3人以上的用户,经宿州供水服务有限公司核实后,每增加1人,各分级水量基数相应增加3立方米。
全年分级水量按照月度水量基数乘以12计算,在一年周期内,居民家庭用户累计用水量达到年分级水量基数的临界点后,用水量超出部分执行下一级阶梯水价。
以上自来水价格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对非IC卡用户按2016年1月抄表见水量计算。
阶梯水价特性多样 优化资源惠及民生
此次阶梯水价调整方案中,特别简化了水价分类,将城市供水价格分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居民、部队、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院、敬老院等;非居民用水包括综合用水、工业用水、经营用水、建筑用水。特种用水包括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洗浴、纤体中心、水疗、沐足、美容美发、健身室、洗车的用水。
据市供水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水价调整对居民生活影响不大,调整幅度大的是特殊用水,7.2元每立方米。考虑到我市目前的居民生活用水特点,以及换季和我国传统节假日期间用户用水量较高等情况,新水价在按月结算的基础上也进行了人性化的调整。对我市城区的低保用户更是继续放宽了优惠政策,低保户到户水价仍按现行价格1.9元/立方米执行。
考虑到居民生活用水季节性差异,居民阶梯水量以一个年度为计量周期,月度滚动使用。全年分级水量按照月度水量基数乘以12计算,在一年周期内,居民家庭用户累计用水量达到年分级水量基数的临界点后,用水量超出部分执行下一级阶梯水价。
新价标促进节约用水 供水企业将优化服务
据了解,单级反渗透纯水设备我市人均水资源量仅为603立方米,属于严重缺水地区。加上供电价格的上涨,以及供水建设、改造和服务投入的加大,导致供水成本不断增加,远远高于我市现行水价1.10元/工业纯水设备立方米,供水经营倒挂现象严重。随着城市建设发展,自来水基础设施建设需要配套跟进,给供水企业带来较大压力。
近年来,我市新建了汴北水厂,实施了城区供水管网贯通工程及老城区管网改造,并购置了先进化验设备、新建了供水化验室等。水价过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供水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为确保城市供水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城市供水企业的可持续营运,必须通过适当的水价改革,提高供水企业的经营能力,才能保障供水民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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