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北京市环保局近日一天内向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出罚单,要求相关项目停止使用。
据了解,受罚的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分别为: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极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望京新城分公司、北京住总房地产开发反渗透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北京市环保局通报,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或未验收成违法企业“通病”。其中,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朝阳区常营乡的常营二期经济适用住房项目B标段项目,已经北京市环保局2007年环评批复,但这个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等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即于2011年正式投入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
同时,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朝阳区常营乡的常营B1组团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已经北京市环保局2007年环评批复,但需要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这个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于2010年正式投入使用。同样被指违反上述条款规定。
北京市环保局要求相关企业的违规项目停止使用,并对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以20万元罚款,对其他5企业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周宏春认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出台后,根据其思路,未来水污染防治领域会有很多变化,即将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在处罚措施上也将会更严,未来对房地产企业将会有更大的震慑效果。 张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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