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排污越来越隐蔽,为了强化监管,环保部门调查取证手段也是越来越先进,比如无人机、蛙人等。日前,苏北多家造纸企业设置暗管偷偷排污,被江苏省环保厅苏北环保督查中心借助“蛙人”抓个现行。目前此类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监管部门表示,对取证查实的排污企业,符合条件的将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没想到打击企业非法排污竟然成了一项难题,需要聘请专业的“蛙人”进行水下摸查作业,确定暗管位置,再利用挖掘机在岸边现场开挖,锁定证据并进一步查明暗管的走向,才能顺藤摸瓜抓到偷排企业。据悉,江苏省环保厅苏北环保督查中心为了收集企业违法排污证据,用上了暗管探测仪、无人机,调动了一切高大上的侦查手段。
环保部门为了打击非法排污,不得不“上天入地”,与非法排污企业斗智斗勇,并进行科技较量,令人大跌眼镜。不由问一句,企业为何有这么大的本领呢?为何又如此大胆呢?显然,企业偷排是为了降低成本,换言之,偷排的利益巨大,所以企业不惜铤而走险。
不过,笔者对企业设“阴阳管”偷排还是感到有些纳闷。因为,根据我国2015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也就是说,这家安装“阴阳管”的企业在设计、施工、投产的时候,环保部门要对其排污设施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因此,从制度设计而言,企业没法安装“阴阳反渗透纯水处理设备管”,可是这家企业为何能如愿以偿呢?
有人可能推说,暗管是企业在建成后偷偷安装的。这种说法看似有理,却不值一驳。因为,偷偷在地下安装“阴阳管”,要请施工队伍作业,必定是大动作,怎么可能发现不了呢?只有一种解释:有人为安装“阴阳管”的企业充当“保护伞”。其实,这也是不少企业非法排污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地方政府需要GDP和税收,对招商引进污染企业,以及对上级环保部门检查撒谎,已成为潜规则,结果瓦解了“三同时”政水处理设备策。
因此,对企业搞“阴阳管”非法排污的问题,不应只是查企业,还要查背后有没有“保护伞”,连同企业和“保护伞”一起问责,“三同时”制度才能落地,非法排污、有“保护伞”的排污现象才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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